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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三十届老年人网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泸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省老体协网球项目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泸州市体育运动中心
泸州市网球协会
四、时间地点
2024年4月15日至19日在泸州市奥体中心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市(州)老体协,省级机关体协,省级行业系统老体协及大型企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省老体协网球项目委员会。承办单位可再增派1支队伍参加。
六、竞赛项目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
七、参加办法
(一)竞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男双:
A组65岁至69岁(1955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间出生);
B组60岁至64岁(1960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间出生);
C组55岁至59岁(1965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间出生)。
女双:
A组65岁至69岁(1955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间出生);
B组60岁至64岁(1960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间出生);
C组55岁至59岁(1965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间出生);
D组50岁至54岁(197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间出生)。
男、女混双:
A组63岁至70岁(1954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间出生);
B组55岁至62岁(1962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间出生)。
长青组:
70岁至75岁,不分男女,最大年龄不超过75岁(1949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间出生)。
特邀组:
年龄不小于60岁的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自由组合,男女不限。
A组70岁至79岁(1945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间出生);
B组60岁至69岁(1955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间出生)。
(二)参赛运动员允许以大打小(长青组除外),每人限参加一个组别比赛,教练、领队在规定的名额内可兼运动员。
(三)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各1人,每个组别限报一对选手(不得兼项)。
八、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者。
3.各代表队运动员的户籍必须是所代表的市(州)或在所代表的市(州)实际生活满一年以上(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居住证为准);行业老体协运动员的行政人事关系必须是在四川省境内且属本行业系统员工者,且只能代表所在代表队参赛。各地运动员如与行业系统运动员报名发生矛盾时,优先代表行业系统参赛。
(二)资格审查
1.各单位须对参赛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到赛区报到时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其他证件无效)、医院提供的健康体检证明、《自愿参赛责任书》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2.组委会将对参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有不符或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本人及所在代表队全部人员参赛资格和已经获得的成绩,同时取消所在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各年龄组按四川省第十届老年人运动会网球比赛成绩编排分组,上届未参加者根据报名先后排序参加分组。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小组前二名进行交叉赛加附加赛,小组三名以后同名次决赛,决出全部名次。
(四)各组别(特邀组除外)比赛均采用每场一盘6局决胜和平局决胜制无占先计分法(即金球制);决胜局为先胜7分者获胜。
特邀组的比赛根据参赛队数确定赛制和办法。
(五)循环赛名次计算办法:以各对在该组比赛中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对获胜场数相同的胜者名次列前;如三对及以上获胜场数相同,则按各对在同一组中全部比赛的净胜局多少决定名次,如再相同则按净胜分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列前,如还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十、保险
 (一)参加人员(含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
(二)参加人员在报到时应出示保险原件(或证明材料),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大会宗旨,遵守大会规定,展示出良好体育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十二、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要求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裁判员
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赛风赛纪
严格落实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等要求,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取消相关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和贡献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十五、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按统一报名单准确填写打印好,于2024年3
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邮箱。
(二)各参赛队于4月15日下午16:00前到泸州市山海大饭店报到。报到时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件无效)、医院提供的健康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和《自愿参赛责任书》,三证不齐或不符者,不得参赛。
十六、安全工作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办法(试行)》(体规字〔2021〕3号)、《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办法(试行)》《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督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川体〔2021〕38号)等文件要求,承办地结合实际,在赛前制定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赛事风险评估,建立“熔断”机制,并严格落实,认真执行,确保运动会安全有序开展。
    十七、经费
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费用自行承担,大会统一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报到时一并交纳。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巷7号(四川省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
联系人:徐仁敏    
电  话:13880751627
    邮  箱:4306639@qq.com
承办单位:泸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联系人:刘长华
电  话:13158611370
邮  箱:8501437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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