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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拟采用磋商方式对“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中心网球场地面层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网球场地面层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198000.00元。

二、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本项目专业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体育场地设施经营管理范围或建筑工程资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磋商时进行审查。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7日2025年05月22 日
(二)磋商文件售价:不收费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请登录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网站(http://www.scltx.net/)搜索对应项目下载获取比选文件。(报名等事项请咨询:邱一伦 电话:18682690434)。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9 日9:30(北京时间),磋商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到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磋商时间、地点
2025年05月 29 日10:00(北京时间),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巷 7号四川省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一楼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巷7号;
联系人: 杨晓佳
联系电话:13649002134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申请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98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磋商申请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磋商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磋商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磋商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磋商申请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磋商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6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为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磋商申请人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左侧胶装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包号(如有分包)、年月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7 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
8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邱一伦 
联系电话:18682690434
9 开标、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邱一伦 
联系电话:18682690434
10 评审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网上予以公告。
11 中选通知书领取 中选公告在通知中选人后,请中选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领取中选通知书。
联系人: 杨晓佳
联系电话:13649002134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巷7号四川省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 
12 磋商申请人询问、质疑 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受理和回复。
联 系 人: 邱一伦 
联系电话:18682690434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巷7号四川省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指采购项目,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2 “磋商申请人”系指拟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本磋商文件要求磋商申请人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
2.4 本磋商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无特殊说明,本磋商文件凡是要求 “单位(磋商申请人)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参加人员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4.1 磋商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对现场做出的解答需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4.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磋商文件说明
5.1 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5.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6.1 总体要求  磋商申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2 语言及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6.2.1 响应文件及磋商申请人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6.2.2 除在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2.3本项目磋商申请人报价货币及报价明细应使用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6.3 响应文件的组成
6.3.1 磋商申请人应当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6.3.2 磋商申请人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6.4 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6.4.1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磋商申请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磋商申请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6.5 响应文件的递交
6.5.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磋商申请人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左侧胶装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6.5.2 磋商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现场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7.1 磋商申请人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7.2 磋商申请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磋商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7.4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4.1 提交响应文件数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为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

8、其他
8.1 本部分如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8.2 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磋商申请人及与磋商申请人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8.3 磋商申请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中选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参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维权。

9、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0、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0.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0.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磋商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磋商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2)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3)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12、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2.1 磋商申请人准备的响应文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2.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磋商。
12.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装订完整。
12.5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3、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做要求。

14、联合体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1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选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选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选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8.评标情况公告
本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网上予以公告。

19.采购人确定中选人过程中,发现中选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选人:
(1)发现中选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选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中选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选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串通。

20.签订合同
20.1 中选人应在中选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 采购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选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0.3 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0.4 中选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人。(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1. 履行合同
   21.1 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询问及质疑
询问及质疑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比选申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磋商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4、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25、支付采购费用
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磋商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磋商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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